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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在春应邀赴芜湖交通经济广播参与《公民与法——律师热线》栏目直播
发表时间:2020-11-12     阅读次数:     字体:【


1111日下午,安徽师范大学副教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博士应邀来到芜湖交通经济广播963直播间,通过《公民与法——律师热线》栏目对听众关心的工作和生活相关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问题一双十一到了,对于新型电商例如社交电商、直播带货,如商品存在问题,应当如何维权?

律师意见:第一步,消费者可以及时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申请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几类性质特殊不宜退货的商品外,消费者可以在收到商品之后的七日内无理由退货。

第二步,消费者可以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投诉。如果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平台内经营者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但未采取必要措施,消费者起诉时可以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步,消费者可以就近到省、市、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

第四步,如果上述措施均未取得效果,消费者可向法院起诉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

如果在直播或社交软件中,有人员对所链接的商品进行了推介、宣传,行为符合替商家宣传商品并因此获利等要件,则本质上属于商品广告代言人。那么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广告代言人明知存在虚假广告仍作推荐、证明,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问题因为部门优化,单位想让员工自动离职,正好前几天公司因为我迟到,以此为理由,要求我自己主动解除劳动关系,请问这种情况需要给我补偿吗?劳动补偿和劳动赔偿有什么区分?

律师意见: 迟到不属于可以无经济补偿辞退员工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6种用人单位可以无经济补偿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迟到不应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因此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有两种情形:一是公司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职工严重违反企业规定或者因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否则公司辞退员工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员工主动辞职,公司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是对劳动者由于劳动关系终止带来的利益损失的补偿,以便使劳动者在重新就业的合理时间内有一个良好的经济过渡。

经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与经济补偿金不同,经济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用人单位“违法”是劳动者请求赔偿金的前提,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问题三:同学通过校园招聘,入职一家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公司因工作需要,时常安排同学加班,但是从未支付过加班费用。同学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付加班费用?

律师意见:签订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应不得超过两个月,职工正常工作外的加班,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并没有职工试用期内的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的规定。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第一款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问题四夫妻间由于矛盾而冷战,丈夫对我不理睬,不沟通,经常住单位,也不管孩子,我想离婚,请问具体流程?

律师意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1.《民法典》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新增协议离婚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民政局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诉讼离婚:

《民法典》新增离婚法定情形,即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起诉状两份、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或有身份证号的户口页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子女出生证明(如有子女)、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共同财产的证据、共同债务的证据等。

问题五收养子女要符合哪些条件?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律师意见: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收养人需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此外,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此外,与《收养法》相比,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收养规定还有如下变化:一是可收养的人数的变化,即允许无子女的收养人最多可以收养两名子女。二是被收养人的年龄的变化,原收养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被收养,现在统一修改为未成年人。三是增加了收养人的条件,即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关收养的法律规定将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落实到收养工作中,同时亦明确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

直播全程近一个小时,内容亮点纷呈,干货满满。陆在春通过线上直播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创新了法治宣传方式,实现“线上、线下”互动交流对广大市民在生活中遇到的热点问题给出了全方位的法律解答,内容包含“双十一”购物维权、毕业生就业以及《民法典》对离婚收养的新规定等等,使广大听众对于法律的最新规定及具体应用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陆在春长期以来坚持为民众提供法律服务,增强民众的的维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知法守法,与法同行,共建和谐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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