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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在春应邀为市司法局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解读与适用”专题培训讲座
发表时间:2020-09-11     阅读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和理解,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9月10日上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应邀为市司法局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解读与适用”专题培训讲座镜湖区、鸠江区、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无为市、三山区、弋江区以及经开区司法局及各区司法所干部及工作人员共计120人参加培训。

陆在春结合实际,深入浅出的对社区矫正的概念、制度亮点以及新旧法对比三方面进行讲解,重点强调了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条款,进一步突出了社会关系修复和矫正对象融入社会、确立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两大核心任务、鼓励引导多元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充分保障社区矫正对象享有的合法权益、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提高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与推动信息共享、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与矫正方案个别化实施、设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专章等八大亮点,介绍中国特色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的基本构成,对比2012年“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梳理出调整后的新提法与新规制,有针对性的进行讲解与导学。

这次专题讲座,主要是通过以讲促学的方式,让社区矫正工作人找到在社区矫正法学习中遇到的问题、短板,明确监管职责与法律责任,将社区矫正法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指导工作开展,提升工作成效确保《社区矫正法》能够得到有力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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