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受中共芜湖市委政法委员会邀请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社会生活的新规制”做专题讲座。中共芜湖市委政法委员会各县区委政法委分管书记,市直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等5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陆在春从《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编纂历史说起,对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与侵权责任等七编通过以“案”说“典”的方式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此次讲座结合工作实际,深化思想认识,坚持学用结合,为与会人员准确理解《民法典》的立法精神提供了有力指导,给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党员干部要做学习《民法典》的先行者、倡导者、组织者,确保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立法、司法、执法中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