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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在春受市运管中心邀请做《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
发表时间:2025-05-09     阅读次数:     字体:【

2025年5月9日下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受市运管中心邀请做《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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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讲座中,陆在春首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概述,强调司法解释的出台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预付式消费市场,对于驾培行业而言,更具有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紧接着,陆在春对驾驶培训行业所面临的风险进行了详尽分析,列举了包括预付式消费方式、代理营销模式中的间接代理问题以及合同格式条款等主要风险点,并对如何加强驾培监管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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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与会学员认真聆听,积极讨论,他们纷纷表示,此次讲座既有理论高度,又紧密结合实际,让大家对司法解释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也对驾培行业的监管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力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提升自身素质,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为我国驾培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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