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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在春应芜湖市司法局邀请做“民法典对于企业治理新规制”专题讲座
发表时间:2022-06-15     阅读次数:     字体:【

为强化民营企业法治宣传,培育民营企业法治文化,推动法治民企建设,615日下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受应芜湖市司法局邀请参与市法宣办、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联袂举办的“典亮企业 助力发展”送法进民企集中宣传活动,做“民法典对于企业治理新规制”专题培训讲座。芜湖市司法局、市经信局、市工商联分管领导,经开区分管领导,经济发展局、司法分局负责人以及经开区部分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会。

陆在春从《民法典》对企业治理意义说起,围绕企业创办、运行阶段面临的风险,以推进依法合规治企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为切入点,分别从合同管理、企业治理、劳动用工等方面展开详细讲述,结合最高院典型案例,重点分析了《民法典》中担保责任认定、电子合同、保理合同、生态环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环境修复责任及赔偿制度、以及侵害知识产权将承担惩罚性赔偿等潜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具体的防范对策。

此次讲座内容详实,通俗易懂,指导性强,对与会人员提高法律意识、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具有指导意义,为促进企业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依法治企水平打下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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