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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周霜:河北唐山打人事件中烧烤店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发表时间:2022-06-13     阅读次数:     字体:【

近日,河北唐山打人事件频上热搜,打人视频一经爆出,引起全民公愤。大家在心疼被打女子,痛恨施暴者的同时,更是对公共安全感到深深担忧。很多网友在观看视频后,纷纷斥责烧烤店老板及围观者的冷漠,那么烧烤店在这起打人事件中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法律责任以法律义务存在为前提。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要求当事人应为的行为,分为法定义务和契约义务。只有当事人未履行法律义务时才能产生法律责任。河北唐山打人事件中,烧烤店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首先要要看烧烤店存在哪些法律义务以及是否履行了这些法律义务。

一、烧烤店作为经营者对顾客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网上流传的视频可以看出,事情发生在一家烧烤店内。烧烤店作为一家对外经营的餐饮店,是《民法典》中规定的经营场所,其法律义务来自于法律的明确规定,是对消费者等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那何为安全保障义务呢?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安全保障义务主体,在应尽的合理限度范围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等现行法律的规定,餐厅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主要内容为:

1.所使用的建筑和与餐饮服务相关的设施、设备安全可靠,达到有关的安全标准

包括所使用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在投入经营使用前必须经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要有符合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设施设备;餐饮场所应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等内容。

2.餐饮场所的设施和经营活动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规定

包括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当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等内容。

3.防止顾客在餐饮场所内遭受第三人的非法侵害的合理谨慎注意义务

本次事件中的烧烤店作为餐饮经营者,应尽最大努力保护顾客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受非法侵害,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的应明确提出警示或说明、劝告、协助、保护义务。且加强安保措施,制止来自第三方对消费者的侵害。

二、烧烤店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事发后,网上流传自称为烧烤店老板娘的发声视频,其称:当天几名女子被人殴打时,她参与了拉架,并让他人报警;打人的那伙人威胁她,没结账就跑了;她作为了一个五六十岁的老人,她也是受害者,却被网友们网暴,称“我已经要疯了”。

烧烤店老板如果所说属实,其在事发时已经进行劝架并积极上前伴有拉架的动作等积极阻止行为,并告知旁人报警,且在事后履行了积极救助义务,其积极施救行为虽未能有效阻止施暴行为,避免顾客受伤,但在这种突发的恶性暴力犯罪的场合,其防范义务和保护义务已经超出了一般经营者合理范围限度内的应尽的谨慎注意义务,且在烧烤店老板娘自身安全也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不应要求其提供过于苛刻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烧烤店老板娘已经具有以上积极作为的行为,虽未能制止暴力,也可以认定烧烤店已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烧烤店老板在此次打架事件中,若因害怕为了自保无任何积极作为,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三、若烧烤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营场所的经营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造成他人损害,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损害由第三人造成,由第三人承担,经营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补充责任;承担后有权向侵权的加害人追偿。

具体到唐山烧烤店的打人案,目前九名施暴者均已落网,受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首先由施暴者赔偿,烧烤店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四、面对非法侵害,经营者应该如何应对?

唐山打人事件在网上发酵后,如何维护公众的安全也引发了大量思考。面对非法侵害,经营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

1.事前对潜在危险的预防

经营者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对顾客的人身、财产损害的发生。

经营者应保证其提供服务场所的建筑设施的安全性,配备特定的防止危险的设备,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前作出提醒、告知并张贴明显的警示标志。

结合经营者的能力和范围,可以提前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保障进入场所或者参加活动者的安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经营能力,加大加强安保措施。

在店内及店外多处安装摄像头,尽力确保监控无死角。并安装实时报警系统,制定应对各类风险的预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

2.事中对危险源的消灭

当潜在的危险成为现实时,经营者一方要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消除危险。当危险表现为第三人对消费者的人身侵害时,在可能的条件下及时有效的制止第三人的侵害。

3.事后对消费者的积极救助

当消费者因为危险状况的存在已经遭受了人身侵害时,经营者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对其加以救助。如就餐者受到第三人侵害时,经营者一方应当迅速报警并及时将消费者送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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