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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俊洋
发表时间:2017-04-21     阅读次数:     字体:【

吴俊洋律师,律所主任、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主任

吴俊洋,安徽师范大学法学硕士。现为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主任、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主任、第五届、第六届芜湖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芜湖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获评安徽省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公司法专业律师。

吴俊洋律师执业十多年来,办理了诸多疑难复杂案件及非诉法律事务,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主要业务领域为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公司业务、刑事辩护。吴俊洋律师承办的建设工程案件入选安徽法院2015至2017年房地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代理过数十起在本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先后担任芜湖安奇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三山海螺港务有限公司、芜湖市城市管理局、芜湖市住建局、芜湖市地震局、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数十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办理的部分案件(为保护当事人隐私,用字母代替。每类案件选取5个)

1、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类

1)安徽H公司诉山西T公司、ST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该案涉及被告两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两被告对工程所欠债务应当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合同约定的巨额停工损失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能否支持的争议焦点问题。法院最终判决两被告构成人格混同,应当共同承担支付责任。并判决两被告赔偿巨额停工损失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这两项赔偿总额甚至超过了欠付的工程款本金。总赔偿数额超过1400万元。

2)江苏D公司诉浙江B建筑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施工合同约定部分工程款付款的时间节点至竣工后支付,但工程烂尾致无法竣工。代理人主张合同中关于付款时间节点的约定属于附期限的约定,不是附条件的约定,所附期限是不确定的履行期限,应当以工程竣工的合理预期期限确定履行期限。法院最终采信我方观点,判决对方支付全部工程欠款。

3)芜湖J公司诉宿州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争议焦点项目负责人行为的效力认定。我方提交的欠款凭证均是项目负责人签名,被告公司未加盖公司印章。我方主张项目负责人是履行职务行为,并从多个角度阐述项目负责人的职务属性,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承担支付责任。

4)安徽N建筑公司诉芜湖市鸠江J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争议焦点为工程价款的数额。审计价款远远低于我方当事人的预期,故工程价款未能最终决算。案件审理工程中,我方申请造价鉴定。鉴定过程中,我方与鉴定机构充分有效沟通,据理力争,最终评估价超出审计价款300多万元。我方诉讼目的得以全部实现。

5)M某诉安徽F上市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争议焦点是对方公司应否承担责任,另案评估价款能否否认本案结算协议确定的工程价款,工程价款数额的确定(评估价与双方的结算价差距近一倍),结算协议的效力等,案情极为复杂。后法院支持我方观点。

2、公司类纠纷

1)G某与芜湖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该案涉及股权转让的效力,股东之间的优先购买权等诸多法律问题,案件一审支持了我方全部诉请,二审维持原判。鉴于案件的复杂性,该案是芜湖市股权转让案件中影响较大的案件;

2)R某、L有限公司与L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该案涉及刑民交叉问题,违约责任的认定问题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支持对方的诉请,后本人代理L有限公司上诉,案件经过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最终我方的上诉请求得以支持,二审予以了改判。该案涉及面广,影响很大,维护了当事人及刑事案件受害人的权益。

3)R某与Z某等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该案涉及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的认定问题,涉及两份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案情颇为复杂。一审、二审均支持了我方诉请。

4)上海市Z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Z某等清算责任纠纷案件,该案系当地法院办理的公司股东因不合法清算而直接承担责任的第一案,涉及公司注销清算程序是否合法,股东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等焦点问题。我代理的上海市Z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最终胜诉。

5)L公司(资产在亿元以上)股权转让、资产收购全程法律咨询、尽职调查、风险防控。

3、刑事辩护类

1)G某故意杀人案,该案G某故意杀害三人,其中一名为警察,案件在芜湖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代理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人,依法维护了委托人合法权益。

2)G某诈骗案,涉及金额900多万元,在审查起诉阶段,由芜湖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3)S公司、Z某非法经营罪案,被告单位将支付通道提供给下游公司使用,最终为持卡人信用卡额度套现,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经鉴定,转接的支付通道套现总金额17亿余元,收取套现手续费700余万元;转接的支付通道套现总金额1800余万元。辩护人从犯罪意图、社会危害性、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自首、退赃等情节辩护,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效果。被告人判处适用缓刑。

4)Z某开设赌场案,从犯罪行为的持续时间、社会危害性、Z某的悔改态度等角度辩护,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效果。后法院宣告缓刑。

5)办理过多起在侦查阶段被警方作出撤案决定,检方作出不予批捕决定案件涉及非法经营罪、诈骗罪、组织卖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等。办理过多起代表被害人报案最-终获警方立案侦查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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