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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吴俊洋主任组织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会议纪要》业务培训会
发表时间:2019-09-21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业务培训学习制度》规定及本所培训事务部的安排,2019年9月20日下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建筑房地产法律事务部主任吴俊洋律师在本所大会议室以《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会议纪要》为主题开展了民商事诉讼业务培训。总所合伙人朱光忠律师、管委会副主任陆在春律师、律所副主任赵宇峰律师、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杨利群与部分执业律师、实习律师与律师助理二十余人参与了本次业务培训。

吴俊洋主任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对当前审判前沿热点问题形成的法官会议意见向与会同仁进行了深入解读与分享。本次培训围绕以下八个法律问题展开:(1)法官会议制度的价值与功能;(2)以物抵债协议的性质与效力;(3)股权让与担保的性质与效力;(4)不动产查封裁定的效力与善意第三人的保护;(5)名股实债协议的性质与效力;(6)行政审批与合同效力;(7)普通债权人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的原告资格问题;(8)破产申请受理时待分配执行款的归属。吴俊洋主任详细剖析和解读了会议意见的价值取向,深入探究与分析了隐藏在会议意见背后的法理,结合亲办众多案例,为参会者提高法律实务水平分享了成功经验。与会律师结合自身办案经历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培训会议取得了积极反响。

我所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打造学习型律所,通过集中制度化的业务讨论助推律所专业化发展,提高青年律师执业能力和理论水平,从而为社会提供更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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