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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在校生兼职,用人单位及学生需要防范的法律风险
发表时间:2017-05-31     阅读次数:     字体:【

来源:法案聚焦

在校生兼职,用人单位及学生需要防范的法律风险

端午假期过后就进入六月了,天气渐热,暑期即将来临。很多在校生特别是大学生,会利用这段时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打暑期工。当然,也有很多大学生平时就在兼职打工。这是很好的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机会,把学校里的理论知识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同时现在的工作经历对以后找工作也会有很多好处。另一方面,对用人单位而言,可以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也是一种对未来的人才储备。

那么,在校生兼职会面临哪些法律风险,下面从用人单位、学生两个层面做一些简单探讨。

用人单位

1

用人单位要注意和学生之间究竟形成何种用工关系。很多用人单位认为,与在校学生之间无法也不会建立劳动关系。其实不然,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法院认为,在兼职学生大部分年满十六周岁的情况下,不能否定在校生的劳动权利,更不能推定在学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如果在校生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被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所管理,双方符合相应的主体资格,那么可被确认能够成立劳动关系。如果双方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会面临社会保险缴纳、最低工资标准、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等法律问题。

2

在校生在工作期间身体受到伤害的问题。如果用人单位和学生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一旦学生因为工作原因受到身体伤害,如果无法走工伤途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雇主责任,对学生的人身损害进行赔偿。因此,就需要用人单位注意工作中的安全性,对学生加强岗前培训,使之提升岗位操作的熟练度,避免因为操作失误引起的人身损害风险,并且控制工作实践,对工作环境的安全性进行保障。

学生

1

在校生暑期兼职找工作需要防范被骗。由于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差、社会经验欠缺等,往往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目标。找工作时,要选择正规的招聘渠道、核实招聘企业的信息,不要轻信网络招聘兼职信息,遇到要交押金或提前收各种费用的更要警惕,同时要避免进入非法传销等骗局。要注意人身安全,慎防被诱骗、拐卖,避免单独跟不熟的人去偏僻、隐秘的场所。

2

学生在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事故的法律风险。在校生如果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一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受伤害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雇主应当为兼职学生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最本质的,还是需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尽量避免人身伤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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