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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王文律师履职参加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发表时间:2024-01-30     阅读次数:     字体:【

王文,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122-27日,安徽进入“两会”时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安徽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合肥先后召开。

2023年,是新一届安徽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履新的一年。安徽12名律师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专注、用心、用情做好参政议政工作,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履职答卷。全年共提交提案、议案 、建议、社情民意 77件,参加各类参政议政类会议187场次,参加各类调研、考察活动44场次,共计发言81次,提交书面意见、建议53份。

2024年,12名律师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再次出发,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省两会”舞台上集体亮相,他们围绕安徽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福祉、法治建设提交了35份提案、议案、建议,认真听取审议各项报告,聚焦国计民生积极发言,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奋力开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贡献专业智慧。

《关于制定<安徽省版权条例>的议案》

《关于制定<安徽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议案》

《关于制定<安徽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的议案》

《关于制定<安徽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的议案》

《关于制定<安徽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的议案》

《关于制定<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议案》

《关于制定<安徽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议案》

《关于制定<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议案》

《关于制定<安徽省医疗保障条例>的议案》

关于制定《安徽省版权条例》的议案(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版权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版权强国的顶层设计日臻完善。在此背景下,为了促进我省高质量发展,针对本省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版权条例》显得尤为重要。提出方案如下:一是规范版权创造与运用。各级版权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激励作品创作,实施优秀作品扶持计划,组织开展优秀版权作品评选,重点推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文化传承与发展等领域作品的创作和转化,促进数字出版、广播影视、软件和信息服务等领域的版权产业发展。省版权主管部门应当健全版权交易机制,支持版权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运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版权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投入。二是进一步加强版权保护。各级版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公安、海关、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网信等有关部门的执法协作,在著作权法与版权条例的框架下健全执法协作工作机制,适时开展版权治理专项行动。各级政府支持相关被侵权主体积极维护权益,应当建立健全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制度,建立重点关注市场名录,加强对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进出口等重点领域的监测管理。

三是优化版权管理与服务。省版权主管部门应当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健全版权监管工作平台,在作品登记、监测预警、宣传培训等方面创新版权监管方式,提高版权管理和服务能力。版权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加强对作品引进和出口的监督管理,推动建立版权管理跨部门联动应对机制。

关于制定《安徽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议案(摘要)

新发展理念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要求,对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城市绿化管理正是绿色发展的集中体现。因此,我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安徽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此,我省人大常委会应当尽快制定《安徽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地方法规。其内容应该包括:一是将城市绿化管理纳入政府规划,各地政府要结合城市特色,综合考虑绿化布局、树种规划、绿地指标等内容,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编制和论证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二是在城市绿化建设上,针对设计、施工、验收等不同环节明确责任主体,不同类型土地的绿化交由相应职权部门负责,对履职不力的主体予以追责,坚决按照规划执行。三是对城市绿化保护上,明确管理部门,厘清管理职责。设立绿化管理的评估机制,定期评估绿化管理的效果和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条例内容。四是在绿化管理行政执法上明确违反条例规定的法律后果,建立绿化管理的监督和执法机制,确保绿化管理的有效执行。

关于制定《安徽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的议案(摘要)

目前我省缺乏对民营经济的制度支持,因此,我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安徽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对增强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包括下列内容:一要坚持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市场准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负面清单制度。未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各级职能部门要积极排查市场准入壁垒,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保障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二要优化营商环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创业创新政策,完善土地、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扶持措施。应当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依法设立民营经济发展纾困基金,此外,还应当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三要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保护力度。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合同,要严格执行,司法机关应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严格依法公开公正高效做好审判、检察和执行工作,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对干扰、阻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要坚决予以打击。

关于制定《安徽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的议案(摘要)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是便利企业和群众生产经营与办事创业、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让人民满意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根本要求。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我省人大应及时制定《安徽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其中应重点考虑下列内容:一是行政许可便利化。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或者市场机制能够解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规定不得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一律不得设立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对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事项,行政机关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二是推进线上政务服务。使用一体化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业务办理、数据共享、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物流寄递、公共支付、咨询建议、大厅管理、安全保障和好差评等系统。三是完善政务服务便利化的监督评价体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落实首问负责、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和措施,建立政务服务评价考核制度。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做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复核申诉等工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开展政务服务能力培训,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过程记录和实时监督,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各级人民政府建立政务服务监督员制度,对政务服务工作开展监督。

关于制定《安徽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的议案(摘要)

粮食安全是事关人类生存的根本性问题。近年来,在新冠肺炎疫情、乌克兰危机、极端天气频发等背景下,国际粮价高位波动,农资价格大幅上涨,粮食压舱石能否稳得住,直接关系经济基本盘。202312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该法的出台有力保障了粮食有效供给。在此背景下,针对本省实际情况,建议根据全省储备粮管理现状,尽快制定《安徽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并重点考虑以下内容:一是确定地方储备粮的种类和规模。结合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变化情况,确定和调整本省储备粮规模和品种。二是加强对地方储备粮的储存管理。对从事粮食储备工作的企业严格审批,提高准入门槛,储备粮储存实行资格认证制度。对储备场所严格管理,定期查验储备情况。三是对储备粮实行均衡适时轮换制度。粮食管理部门下达原粮年度轮换计划,建立储备粮轮换风险防范机制,设立省级储备粮轮换风险调节资金,储备粮轮换风险调节资金以承储企业自筹为主,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四是完善应急保障体系。粮食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粮食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粮食应急预案,并在本辖区内粮食明显供不应求或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以及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时根据粮食供求应急状态,适时提出动用储备粮的建议。五是加强对地方储备粮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粮食管理、财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储备粮的计划、收购、储存、轮换、销售、动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关于制定《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议案(摘要)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国家正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国部分省市出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举措。省人大应尽快制定《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并包括下列内容:一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体系。应当统筹发展城乡和区域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应丰富公共法律服务内容,使本省形成包含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服务、法律调解服务等在内的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二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法律服务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应当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地区的保障和支持,优先向基层、乡村配备公共法律服务设施、公益岗位、专业人才等必备要素,推动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要求。三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监督管理机制。应当建立以业务规范、服务效果和社会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设置并优化改进评价指标。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投诉处理和反馈、信息公开等制度和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布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服务内容、服务平台、服务时间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制定《安徽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议案(摘要)

文明行为则是精神文明的外在表现,如何将精神文明建设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需要依靠相关规章制度的指引与规范。因此,我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安徽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加强全省人民精神文明建设,营造风朗气清的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省人大应尽快制定《安徽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包括下列内容:一要树立文明行为规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积极鼓励见义勇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拾金不昧等文明行为,可以树立一批模范人物,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在日常社会生活方面,可以划分不同生活场景,提出不同要求。此外,对人民群众参与网络生活也应当提出如文明上网、抵制谣言、尊重隐私等要求。二要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治理。可以在不同方面重点治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三要促进和保证文明行为的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安徽榜样、道德模范等先进人物的举荐、评选、表彰奖励、帮扶礼遇等机制,可以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四要对违反文明行为条例的行为进行追责。实施规定的不文明行为,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反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从重处罚。

关于制定《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议案(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体现到各项制度设计、措施规定中,我省人大有必要制定《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建议如下:一要规范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制定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无障碍设施设计内容应当在建设工程设计总说明中进行单项说明。二要推动无障碍信息交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信息交流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三要提供无障碍社会服务。根据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的需求,提供助视、助听、助行设备以及辅助服务,开展无障碍预约服务。

关于制定《安徽省医疗保障条例》的议案(摘要)

为了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加快推动新时代我省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健康基础,我省人大制定《安徽省医疗保障条例》是非常必要的。建议如下:一要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医疗保障体系。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商业健康保险、职工互助医疗和医疗慈善服务等为补充,推动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二要严格管理医疗保障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基金逐步推进省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应当坚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财政、税务、审计、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医疗保障基金的筹集、存管和使用实施监督检查。三要规范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本省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优化异地就医公共服务,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将特殊病种门诊、慢性病门诊逐步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四要加强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医疗保障的社会监督,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聘请社会监督员,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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