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0553—5856662

当前位置:首页 > > 律所动态

陆在春应邀为长三角中小学名校(园)长高级研究班做“民法典对于依法执教新要求”讲座
发表时间:2023-05-23     阅读次数:     字体:【

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根据2023年“长三角”名校长班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基地实训计划,2023523日上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受邀为长三角中小学名校(园)长高级研究班“民法典对于依法执教新要求”讲座。同时,弋江区教育局组织全区各中小学校长及副校长参与了此次培训讲座。

讲座从民法典对于教育管理新要求、民法典对于小学安全新规制两大模块切入,关注校园管理中的合同签订及劳动用工,关注校园安全中的侵权归责原则、法定救助义务、防止和制止性骚扰、保密义务、诉前禁令制度、自甘冒险规则等,同时结合实际案例就事故处遇与教育惩戒的风险点及处理方式进行了分析、分享。

陆在春结合自身教学经验及实务经验,关注依法治校具体需求,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获得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上一篇:徐本鑫为滁州市民政局做“慈善法要点解读与案例分析”专题讲座
下一篇:陆在春应邀为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汽车与轨道学院做“民法典对于社会生活的新规制”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