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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在春受南陵县司法局邀请为许镇镇和弋江镇行政执法干部进行“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司法审查标准”专题讲座
发表时间:2023-02-08     阅读次数:     字体:【


2月8日上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受南陵县司法局邀请,为许镇镇和弋江镇行政执法干部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司法审查标准”专题讲座及交流。

讲座首先向与会人员宏观介绍了行政诉讼理论及实务概况,接着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特殊的行政行为、原告主体资格及被告适格的判断、起诉期限的认定等角度解读了行政纠纷司法审查的启动条件及注意事项,最后从行政主体的角度切入明确行政主体应诉规则。

讲座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结合大量真实、生动的行政诉讼及非诉案件,剖析行政诉讼每一个环节。与会人员表示讲座具有针对性、实操性和警示性,将助力行政系统更好的实现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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