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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王晓春律师论文刊载《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
发表时间:2022-07-19     阅读次数:     字体:【

2022年6月出版的《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第十四卷)刊载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王晓春律师的论文《刍议公法债权与私法债权竞合的优先顺位》。

为维护公益目的之公法债权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私法债权,一旦产生竞合,就需要确定优先受偿顺位问题。因强大的公权力避让弱小的私权利,影响较小,私权利避让则牺牲较大,还因为公法债权是无偿性或惩戒性的,而私法债权一般是支付了对价。

我所王晓春律师以大量实务案例分析论证:原则上私法债权优先,公法债权避让;例外时公法债权优先,私法债权劣后。公私法债权优先顺位,依次为:行使留置权的私法债权最优先;特别法规定的私法债权优先于公法债权;受限货物的公法债权优先于有担保的私法债权;设立在先、有担保的私法债权优先于公法债权;公法债权优先于普通的私法债权;普通的私法债权优先于惩罚性金钱类公法债权。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是由武汉大学法学院主办,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熊伟教授主编,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以实务案例评析财税法律,作为连接理论与实务的桥梁、平台,在学界享有较高声誉。王晓春律师论文的刊发,为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所增添了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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