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0553—5856662

当前位置:首页 > > 律所动态

原创‖王玉律师:王玉:如何保障美食在途安全?——从一起深夜外卖遭遇不可描述污染事件谈起
发表时间:2021-12-09     阅读次数:     字体:【

问题引入:

2021年12月1日,一则“外卖员在顾客麻辣烫中小便”的视频在网上热传。据报道,该名疑似污染顾客食物的外卖员,因寻衅滋事已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14天。

从现有的信息无法还原出事实全貌,故无法对于行为人是否罚当其过武断评价。本次事件为何发酵的如此迅速,实则因为他们触动了每个潜在“受害人”(食客)对食品安全焦虑的痛点。在食品外卖大行其道的今天,除了因为经济、地理原因无法使用,几乎进入全民外卖时代。在给食客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同时,让原本可能因为地理位置、营业成本等问题,无法实现客流导入的店铺,也因为外卖平台的存在,而“酒香不怕巷子深”。与此同时,餐饮业食品安全的过程监管成了大众关注的重点。餐饮业从原来的商户直接与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模式,转而成为了商户通过外卖平台(外卖员)送达客户的间接服务模式。外卖送达的快与慢,好与坏,影响的不仅仅是食物的口感,更可能涉及食品安全。本次事件中网民愤慨于行为人的不齿行为的同时提出两个质疑:一个是外卖包装有无统一规范,如果本次事件中的外卖使用二次打开即会破坏其外包装的密封性设计,那么食品被二次“污染”的风险即可大大降低;另一个是针对外卖员的一次行政处罚,能否有效地遏制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结合现有法律规范框架,针对上述疑问,规制好外卖服务过程管理,真正让消费者吃的安心吃的放心,恐怕要从监管和归责两方面着力反思与建构:

一、建立健全配送标准,加强外卖前端监管

加强外卖包装标准化管理,是餐饮行业必由之路。现外卖服务企业则主要由某团和“*了吗”两企业独大,其对外卖的包装规范化要求主要依其自身的准入规则。如某团《外卖商户服务规范》的运营服务规范中的有关商品打包的条款:“……2.2经营餐饮食品的,商户在出餐时务必查看包装的密封性,避免餐盒不严密造成商品撒漏的情况。2.3平台鼓励商户响应国家环保要求,使用可降解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其对如何包装密封以及能否防止可能导致食品污染的二次打开,该规范中并未涉及。

现行法律和规范文件中对外卖包装有相对明确的规定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1]第三款“……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2019年5月9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四十三条[2]:“……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虽然《环境防治法》和《意见》中对外卖包装的密封性的环保都提出了相对规范的要求,但由于其均为倡导性和建议性措辞,而非强制性规范和行业标准,是故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

此处建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3]及《青岛市餐饮行业食用油使用自律公约》[4]等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范文件的规定,要求餐饮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制订诸如规范外卖食品外包装的团体标准和行业规范,引导会员按照标准化流程操作;餐饮行业协会等应当自行监测,加强分析评估,对发现的违规操作行为,形成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评估结果,为国家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开展有关问题研究提供支持,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自律他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外卖封装SOP。

二、明确外卖食安责任,探索新型问责机制

除本次外卖员涉嫌“污染”食品行为,外卖行业中各种的“加料”行为,屡见报端。外卖员,作为食品卫生安全环节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行为应受到严格监控与管理,这是毋庸置疑的。虽然本次事件的相关人员已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但是行政拘留最长15日,并罚不超过20日,即这种人身罚对外卖人员产生的实际威慑力,对整个外送行业的不法行为“矫正”之效果,值得商榷。资格罚是针对违法行为尚未达到应受刑事处罚的程度,但可能导致严重社会危害后果,同时再犯可能性较大的行为。剥夺违法人员从事相关行业的资格,于从业人员的影响力可能实际大于人身罚。

202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首次将资格刑引入食品安全处罚,使食品安全犯罪者在一定期限内或终身丧失从事此类行业之机会,从根本上将食品安全刑事处罚成为食品从业单位及人员头顶上悬挂的利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一直有资格罚,如: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针对外送行业从业人员,给予相应的资格认证,持证上岗,此举除是该行为入职门槛的监管,亦是对外卖平台的监督,更代表社会对外卖从业人员特种行业从业身份的认可。

外卖从业人员在配送时,穿戴由外卖平台提供的相关设备,此举仿效行政执法人员佩戴执法记录仪器,消费者可全程监控食品送达过程,并全程可回溯。如实时或非实时发现外卖业人员的违规行为,针对该特定违规行为,即可给予除相应的财产罚、人身罚以外的资格罚,在特定时间或终身从业限制,进而使得对外卖相关行为的规制,不仅仅立足普通违法行为的一次性处罚,更应是对外卖服务相对人权益的保障,是食品安全行业违规行为的合理规范。

食品安全无小事,筑牢美食从餐厅到餐桌的配送链,让消费者安心享受便捷的外卖服务,既是外卖行业的合同义务,更是国家食品安全保护的法定职责。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六十八条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

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

生产、销售、进口依法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

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国家鼓励和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

[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四十三)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广“明厨亮灶”、餐饮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大力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开展餐饮门店“厕所革命”,改善就餐环境卫生。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第十九条食品、餐饮行业协会等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制定、实施反食品浪费等相关团体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宣传、普及防止食品浪费知识,推广先进典型,引导会员自觉开展反食品浪费活动,对有浪费行为的会员采取必要的自律措施。

食品、餐饮行业协会等应当开展食品浪费监测,加强分析评估,每年向社会公布有关反食品浪费情况及监测评估结果,为国家机关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开展有关问题研究提供支持,接受社会监督。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对消费者加强饮食消费教育,引导形成自觉抵制浪费的消费习惯。

[4]《青岛市餐饮行业食用油使用自律公约》

一、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二、提高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认识,加强企业员工培训,自觉做好“地沟油”的防范工作,不使用“三无”产品和过期产品,自觉维护公共利益。

三、严格原材料索证登记制度,健全食品原料采购、使用台账,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使用的食用油和添加剂符合国家标准,从源头上严把质量关。

四、强化对餐厨垃圾和废弃物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餐厨垃圾和废弃物,不出售或提供给无回收资质的企业、商贩。

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营业厅设立公示栏,对本企业使用食用油、添加剂主动向社会公示。对发现的“地沟油”或不合格食用油,及时向市有关执法部门和市商务局投诉电话12312进行举报。




 
上一篇: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在2021年度“宪法宣传周”中开展二十余次法宣系列活动
下一篇:陆在春应邀为芜湖经开区城管局做“城市综合执法规范化理论与实践及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