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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开展案例分享会和案件讨论会
发表时间:2021-11-25     阅读次数:     字体:【

20211125日下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在本所大会议室开展案例分享会和案件讨论会。会议由律所主任、建设工程法律事务部主任吴俊洋律师主持,各业务部主任、部分执业律师和实习律师参加。

首先,吴俊洋律师首先带领大家一同学习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吴俊洋律师选取了其中重要的条文,结合自己的理解与事务经验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让我所同仁充分的了解了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的核心和重点,了解了认罪认罚制度是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全阶段,特别是在律师见证认罪认罚业务中,应当充分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权利及后果,并形成书面记录。

吴俊洋律师通过其代理的陶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一案件,从实践结合理论,讲述了认罪认罚制度在律师代理业务中的注意要点。特别是结合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第6条中“认罪的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承认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仅对个别事实情节提出异议,或者虽然对行为性质提出辩解但表示接受司法机关认定意见的,不影响“认罪”的认定”,分享了为陶某辩护的的相关代理细节。陶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经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通过对认罪认罚制度的深入理解,成功将其一审判决三年三个月减刑到了二年六个月。通过这个案件的分享,大家更加深入的理解了认罪认罚制度在实务中的运用。

其次,吴俊洋律师分享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案件,并将该案一方当事人的律师所提交的上诉状作为“反面教材”供大家点评,并与律所同仁探讨律师书写法律文书所应当注意的事项。该建设工程施工案件,经历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并委托我所吴俊洋律师进行代理,经二审法院审理发现本案存在诸多问题,从而发回重审,为当事人取得这一阶段性的胜利。吴俊洋律师将该案件事实与大家分享,并总结该案件的争议焦点。该案件专业技术强、案情复杂、影响范围大,各位律师针对该案就后续代理思路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同时大家也在该案讨论中获益良多。

将疑难复杂案件一起分享、讨论,是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的一贯特色。通过个案剖析与观点碰撞既增强了交流,又启迪了思路,保证办案质量的同时也为年轻律师提供了学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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