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21年9月18日上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受芜湖市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就“《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做专题培训讲座。芜湖市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孟德津主持,各部门及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参会。

陆在春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围绕“行政处罚”概念与种类的增设、行政执法体制的重大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完善、“一事不再罚”的限制适用、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科学强化、非现场执法程序的规范增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确立等方面进行讲述,给全体人员上了一堂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课。培训内容丰富详实、事例鲜活,重理论与实际结合,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意义,为新形势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培训结束后,参会人员表示,在市场监管工作中不但要注重执法办案数量和质量,更要注重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让行政执法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切实提高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