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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在春应邀为芜湖市烟草专卖局做《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解读》专题培训
发表时间:2021-06-28     阅读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学习即将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增强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和能力,2021年6月25日上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受芜湖市烟草专卖局邀请就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做专题培训。芜湖市烟草专卖局分管副局长李鹏、法规科科长吴文强、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周泽群及其余市局(公司)领导、专卖管理科(稽查支队)及法规科全体人员、直属分局领导班子、专卖执法人员和监察法规办全体人员到场出席,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专卖执法人员和监察法规办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与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重点落脚《行政处罚法》修订内容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影响,从《行政处罚法》的修订背景、界定处罚概念和完善处罚种类、行政处罚权的集中和下沉等方面深刻解读了新《行政处罚法》的变化,针对可能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产生影响的新修订条款进行逐一分析梳理,并结合实际案例对案件调查处理程序和取证标准作了详细解读,深入浅出的探讨了新法修订对于烟草专卖执法程序规范化和执法行为标准化的意义。


与会干部表示,《行政处罚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是实行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对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以及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以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指导与规范意义。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内涵,切实做到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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