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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在春应邀为繁昌区市场监督局做“民法典时代依法行政新规范” 专题讲座
发表时间:2021-03-02     阅读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为提高执法人员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2021年32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受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就“民法典时代依法行政新规范”做专题讲座。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夏孝飞、繁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党委委员孙述涛等领导干部、各业务科室和执法人员参加了此次学习。

陆在春通过精辟独到的观点、生动鲜活的案例和深入浅出的解读,系统地从公法与私法的辩证关系、法律关系的分殊竞合等话题谈起,阐释《民法典》对于依法行政的新要求,将《民法典》中的涉行政法规范按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与侵权责任等编的顺序进行逐条梳理解读。陆在春指出,《民法典》不仅与公民个体生活息息相关,更是和市场监管工作密切关联,在民事主体登记、合同监管、产品侵权与消费者保护、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等都各方面均有体现。本次讲座融学术性与实操性于一体,对于干部职工学好用好宣传好民法典,对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高质量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和防范化解监管执法风险,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

聆听讲座的干部同志们表示,授课内容有深度有新意,既关切了社会热点也回应了执法实务,有利于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与落实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从而促进市场监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的提高,持续推动区域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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