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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在春应邀为芜湖市国资委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社会生活的新规制”专题讲座
发表时间:2020-12-03     阅读次数:     字体:【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国资系统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12月2日下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受芜湖市国资委邀请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社会生活的新规制”做专题培训讲座。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等近140人参会,市国资委主任江澜、副主任朱毅出席宣讲活动。

陆在春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发展历程、颁布意义、新规亮点、法治价值四个维度展示了这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法典,具体对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与侵权责任这七编进行案例展示和新规讲解。讲座融学术性、实用性、指导性于一体,事例详实、分析透彻,引导国资国企干部职工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对法治工作与国企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参加人员纷纷表示,讲座内容丰富、材料翔实、以案释法,让人受益匪浅,将会结合这次讲座学到的知识,用法治思维指导企业的经营管理,推进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高依法合规生产经营,以法治水平的提升带动企业各项改革发展工作迈向新台阶,推动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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