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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在春应邀为安庆市检察机关民法典工作专题培训班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人格权编、继承编与侵权责任编”专题讲座
发表时间:2020-11-04     阅读次数:     字体:【

2020年11月3日,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受邀为安庆市检察机关民法典工作专题培训班邀请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人格权编、继承编与侵权责任编”专题讲座,安庆市检察机关政法干警共计79人参加此次培训。

当日上午,陆在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与人格权编阐述了分编的重要意义与新规亮点,紧密结合当前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详细解读了物权编与人格权编重点条款,主要对物权变动中的相关规则,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创新规制进行介绍,以及对人格权编的特性、延伸保护和损害赔偿等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具体分析了法定救助义务、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肖像许可使用、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法条。

当日下午,陆在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与侵权责任编介绍了相关立法背景与新规亮点,具体对继承编中遗产的范围、宽宥制度、法定继承人之间的遗产分配、遗赠扶养协议等进行了详细的解析;对侵权责任编中侵权责任救济规则的变化、损害赔偿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等几个方面逐条举例分析。讲座主题突出、特点鲜明、见解新颖、形式生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具有很强的理论思辨与实操品质,对全市检察系统干部学懂学通民法典,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实现四大检察精准监督等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民法典》四编一天的专题学习,参加培训学习人员收获满满,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要带头学习巩固,分享学习成果,引领各级检察干部更新办案理念,提升办案能力,以更强担当、更高能力做好检察工作,努力将《民法典》的精神实质与具体规定笃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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