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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在春应邀为安徽省第27期高(完)中校长在职提高培训班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社会生活的新规制”专题讲座
发表时间:2020-10-14     阅读次数:     字体:【

为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 2020 年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省级培训的通知》,10月13日上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陆在春受安徽省第27期高(完)中校长在职提高培训班邀请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社会生活的新规制”做专题培训讲座,安徽省高(完)中正、副校长共计120 人参加。

陆在春阐述了民法典的立法过程、重大意义及编纂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并围绕民法典中的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七编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文及典型案例重点讲解了与会人员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新增的亮点内容。讲座内容丰富,融学术性、实用性、指导性为一体,为安徽省高(完)中校长们讲授了一堂生动精彩的法治课。

培训结束,大家普遍认为通过这种理论加案例的探讨方式令人深受启发,应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加快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倡导实施素质教育,解决实际问题并严格依法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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