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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陆在春博士受邀参加律师“依法行政,科学决策”主题培训研讨会
发表时间:2019-07-19     阅读次数:     字体:【

为提升我省律师行政法业务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更好地服务法治政府建设,适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即将施行之际,安徽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与安徽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于2019713日至14日联合举办了“依法行政,科学决策”主题培训研讨会。

2019713日下午,两专委会联合会议在省律协会议室召开,会议就“律师如何投标政府法律服务”“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执业风险防范”“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相关问题探讨”“行政协议的判断标准”“行政承诺案件中‘信赖利益保护’问题的探讨”“行政优益权的行使相关问题探讨”等政府法律服务领域中存在的争议及难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探讨与交流。

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陆在春律师作为安徽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参会并就“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相关问题探讨”进行了主题发言。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吕琴律师亦参会学习。

2019714日,“依法行政,科学决策”主题培训研讨会邀请了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建淼教授进行了主题讲座。另邀请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郑训练,安徽省司法厅副巡视员陈一胜,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宏光,安徽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朱浩,就《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施后,对律师提供政府法律服务提出哪些新要求等议题进行了圆桌互动对话。

胡建淼教授的主题讲座从法治政府的目标和标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及法治原则四部分,梳理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法治政府发展目标;认为法治政府的标准应是“安全、可预期、可救济”的,应是“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认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系《行政程序法》的临时替代,并分别解读了其中的“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制度、决策公布、执行和调整”制度;从行政行为的四大合法要件“行政职权、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行政程序”深入剖析了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重点;提出“禁止不当联结”,并就“立法现行、法的安定性、法不溯及既往、信赖利益保护、法律保留、正当程序、比例原则”等原则进行了点析。

主题讲座之后,胡建淼教授对与会人员提出相关行政诉讼实务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就大家关心的立法前沿与司法政策等方面有的放矢的同与会人员进行了探讨与分享。

为政府机关提供的法律服务不仅仅是法律知识,还应有法治情怀,不仅仅是合法性审查,也应有合理性建议,以更好助力政府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胡建淼讲授的主题讲座让政府法律顾问律师明确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自我定位,与会人员均表示获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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